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犬患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武汉市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犬患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Q2024-030804319GN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犬患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犬患治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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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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