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铁路物流中心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招标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铁路物流中心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ctlwlzx-2024-00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铁路物流中心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铁路物流中心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2个包件明细如下: 01包件:乐化、景德镇南货场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两套; 02包件:向塘、新余、湖口、上饶、赣州东货场货运生产管控平台门控一体化设备及系统五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01-02包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1.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报价单位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还须提供(闸口集装箱智能识别单元、车牌号识别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以下信息:采购人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名称、采购物资品类、提供质保内容、质保期、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等)及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4投标人须提供由铁路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研发单位(中国铁路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提供的接口测试证明并加盖鲜章。 3.1.5为保证工程质量及项目可实施性,投标人须勘察现场并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由招标人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并加盖鲜章。 3.1.6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制造或销售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并提供主要业绩清单,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设备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1.7 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1.8投标人不存在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者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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