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
甘肃
(招标编号: CHDTDZ090/18-SG-005 )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集团批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 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个月,暂定6月30日至10月30日。详见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2000万及以上房建工程或工业厂房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完工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参数技术要求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2)完工证明性材料;竣工验收或能证明完工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未提供用于证明施工完工业绩的材料,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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