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霞鹤段、贡川上游段、贡川下游段、西洋A段
福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霞鹤段、贡川上游段、贡川下游段、西洋 A 段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霞鹤段、贡川上游段、贡川下游段、西洋 A 段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文件 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审批〔 2023 〕 20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中央补助资金 50%+ 地方配套资金 50% ,招标人为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霞鹤段、贡川上游段、贡川下游段、西洋 A 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安市霞鹤段、贡川上游段、贡川下游段、西洋 A 段 ;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国家 150 项重大水利工程,工程总投资约 2000.6820 万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永安市霞鹤段 760.255m 、贡川上游段 595.951m 、贡川下游段 1088.006m 、西洋 A 段 464.819m ;
2.5 最高控制价: 20006820 元, 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582723 元(含暂列金 582723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SL635-2012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0 8 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23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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