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和田地区于田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变更询价公告
华能新疆公司和田地区于田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变更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6-0-0023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新疆公司和田地区于田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2)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个防洪影响评价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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