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西昌工电段2024年轨道车大修(第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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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DXNZBCD-FW-2024-152
成都局集团公司西昌工电段 2024 年轨道车大修(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西昌工电段 2024 年轨道车大修(第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按《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 2021 〕 24 号)要求西昌工电段 2 台轨道车( GC270 车型 1 辆, GC220 型轨道车 1 辆)按规程大修。《成都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 2024 年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第一批大修投资计划的通知》(成铁计统函〔 2024 〕 194 号 )下达了西昌工电段 1 辆 GC270 型轨道车( 14203# ); 1 辆 GC220 型轨道车( 14220# )大修计划。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 辆 GC270 型轨道车( 14203# ); 1 辆 GC220 型轨道车( 14220# )大修。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获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维修许可证明(或国家铁路局相关部门出具的具备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的说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 3 )服务能力要求:执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R-CDT 046 — 2022 》:《 GC-220 、 JW-4 型轨道作业车大修技术工艺》以及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书面承诺 。
( 4 )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能证明财务未被冻结相关资料(需提供近 2 月进出帐流水截图)。
(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在质保期内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时,合同中标方必须保证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恢复处理(须出具书面承诺)。
( 6 )服务业绩要求:两年内有不少于一个同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7 )履约信用要求:需提供使用单位出具履约状况良好证明。(须与提供业绩相匹配。)
( 8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截图】。
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 2023 年 6 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其他: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 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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