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石化检验中心需求年度框架协议化学试剂招标公告
广州石化2024-2026年39类化学试剂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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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石化2024-2026年39类化学试剂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40620-3903-650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学试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化学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2
进口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3
化工定制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4
剧毒品、易制毒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5
色谱试剂和制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6
色素、指示剂类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7
生化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8
基准及标准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9
有机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10
无机试剂
1.00
批
包1-化学试剂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能够少量分散供货(最小包装/次)至指定地点,一 般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随货需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能够接受中国石化储物于商的储备方式。
3.1.7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标的物(不少于8种)的供货业绩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及对应发票),发票需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核验。
3.1.8 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1、生产商:提供化学试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2、流通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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