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成都)有限公司-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成都研发基地-展厅多媒体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成都)有限公司-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成都研发基地-展厅多媒体设备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DKC-2024-ZHWZ-00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成都)有限公司现就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成都)有限公司-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成都研发基地-展厅多媒体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 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 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成都研发基地 - 展厅多媒体设备采购
2.2 采购范围: 展厅多媒体设备
2.3 交货地点:成都市
2.4 交货期: 2024 年 6 月 28 日
2.5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2018)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复印件,供应商应具备相应品牌的销售许可 。
3.2 供应商近 3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 至今)应至少具有 1 个制造或销售与本次询价内容相似或智能化类的业绩(业绩以合同个数为准)。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采购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 供应商须提供近 1 年( 2023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供应商提供询价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还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
3.4 供应商须提供自身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供应商须提供缴纳( 2023 年 1 月 1 日 - 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证明(以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 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败诉的法律纠纷,如有败诉的法律纠纷且该纠纷将会影响到供应商履约本项目的能力,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3.7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 黑名单 ” 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或被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① 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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