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重招的元坝2-2天然气发电机采购预案天然气发电机组200kW400V50Hz3相自动化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元坝2-2天然气发电机采购预案天然气发电机组\200kW400V50Hz3相自动化(招标编号:NZZ240618-2523-0178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天然气发电机组\200kW400V50Hz3相自动化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天然气发电机组\200kW400V50Hz3相自动化
1.000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质量认证,提供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至少2份天然气发电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销售发票、以及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须注明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天然气发电机启动一次成功(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技术协议的编制并提交至业主方;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配合业主方完成技术协议签订(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及检验设备(必须含激光切割机、全自动发电机组检测台、噪声测量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照片、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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