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1-244009029082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竣工决算 审计 服务 采购 项目 招标人为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编号为 0701-244009029082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竣工决算 审计 服务 采购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竣工决算 审计 服务 采购 项目 。
2.2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对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用高分子材料零部件制造基地 项目实施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 计 。 包括但不限于 审计 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执行情况 , 概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支出情况、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以及法律、法规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止。
2.4 服务地点: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东路 266 号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 。
b. 1 )投标人须 具有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合法有效的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2 ) 投标人须提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事务所备案名录的证明材料。
( 2 )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 近 2 年 ( 2022年和2023年度 ) 的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b.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近半年(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银行汇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2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业绩(决算项目金额1亿元及以上),并提供业绩清单,投标人须出具至少1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个数为准,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4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b.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平台( )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结果)。
( 5 )其它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b. 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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