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东莞市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4139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5,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55,700.0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东莞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