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福州)热电超超临界热电循环水系统建安工程机械租赁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拟对 国能(福州)热电超超临界热电循环水系统建安工程机械租赁 以 公开竞争性采购 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采购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7年投产。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江阴镇东南2.8km处。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厂址上向西扩建 。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园区。
2.3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3台260型挖掘机14个月、1台330型挖掘机14个月、3台50型装载机14个月,4台履带式旋挖钻机2个月,2台25t汽车吊14个月,燃油由应答方提供,每台机械配置司机各1名。
2.4计划工期:工期为1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以业主或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合格,确保运行安全可靠。严格执行相关吊运作业规程,按要求分步实施,确保安全作业,并且机械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发生任何重大事故。
3.应答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专用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近五年在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至少3项;
(2)应答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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