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筛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新疆
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筛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6-ZB-2405105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筛分(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146-ZB-24051054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因昌达公司洗煤厂生产需求,需在砂墩子煤矿老矸石山筛分矸石作为昌达公司洗煤厂原料,确保洗煤厂正常生产。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筛分(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矸石筛分流程,先用挖掘机将砂墩子矸石堆场覆盖的黄土进行剥离放坡(剥离黄土、放坡的同时将采用雾炮机进行降尘达到环保要求)按设计要求形成工作面后,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由铲车铲运矸石入筛分机进行筛分,将筛分后大块矸石铲运至矸石山进行黄土覆盖,筛分后的小块土杂煤由装载机进行装车拉运至洗煤厂,再由挖掘机到指定地点挖掘黄土装车后对矸石堆场筛分土杂煤地点按要求黄土覆盖及建安全围挡。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筛分(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矸石筛分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要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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