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矸石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矸石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54-ZB-2405105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煤矸石项目(第 2 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JNC154-ZB-240510524 )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以中共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 (2024)2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为有效保证公司安全合法排放煤矸石,保障公司正常生产,根据长上政办发〔 2021 〕 16 号文件要求,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煤矸石应规范排放至荫城镇矸石堆放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运输和处置矸石:
标段(包)内容:根据生产实际情况, 2024 年煤矸石处置量预计 36 万吨,结算时以实际拉运量计算。负责集中运输和填埋治理招标人排放的煤矸石,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填埋治理及土地复垦等内容,有效保证招标人安全合法排放煤矸石。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2.4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标准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运输和处置矸石: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 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 1 )近三年是指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 2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具有煤矸石处置业绩;
( 3 )一份完整业绩包括: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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