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矸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矸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54-ZB-2404103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和处置矸石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54-ZB-240410353),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因 递交标书家数不足三家 ,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有效保证公司安全合法排放煤矸石,保障公司正常生产,根据长上政办发〔 2021 〕 16 号文件要求,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煤矸石应规范排放至荫城镇矸石堆放场。
2.2 招标编号: JNC154-ZB-240410353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2.4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标准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6 招标范围:根据生产实际情况, 2024 年煤矸石处置量预计 36 万吨,结算时以实际拉运量计算。负责集中运输和填埋治理招标人排放的煤矸石,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填埋治理及土地复垦等内容,有效保证招标人安全合法排放煤矸石。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01 标段 ,该标段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 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 1 )近三年是指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 2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具有煤矸石处置业绩;
( 3 )一份完整业绩包括: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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