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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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采购项目编号: JNC346-CG-240521815 、 SXMTZB2402F-483(F) ),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潞新公司砂墩子煤矿(以下简称砂墩子煤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西三道岭矿区西部,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伊州区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500 万吨 / 年,经鉴定矿井 4-1# 煤层及顶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 1-1# 煤层顶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经评价 4-1# 煤层、 1-1# 煤层均具有弱冲危险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条:非冲击地压矿井升级为冲击地压矿井时,应当编制矿井防冲设计。故需对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进行评价,划定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编制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指导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
标段(包)内容:根据《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矿安﹝ 2023 ﹞ 58 号】要求及相关冲击地压防治规定对矿井 4-1# 煤层、 1-1# 煤层冲击危险性进行评价,确定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划定危险区域,制定矿井防冲专项设计,若矿井设计进行调整或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义务无偿进行报告修改并配合甲方在检查期间解释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前期资料收集、沟通、现场调研和报告编制)并将初稿提交矿方,收到矿方反馈意见后需在 5 天内完成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级及防冲设计报告修改工作,并将最终版成果报告报至潞新公司进行审查,潞新公司审查通过后组织行业内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行业内专家 5 人)通过后报告提交至潞新公司,成果汇报潞新公司期间需派负责人到场。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三道岭镇砂墩子煤矿。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危险性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工作 10 年以上,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2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或防冲设计;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 /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6-13 14:30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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