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0512275 SXZB-2405108611JNF1086/01 ) , 已由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以 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024)3 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新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污染源手工监测部分,需要通过招标选择服务机构来完成,招标内容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的手工监测,及矿井水处理站出口的比对监测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2024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及专家签字、2024年自行监测平台报数。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5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协议书。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或者经查询存在 “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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