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水仓淤泥清挖等工程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采购公告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水仓淤泥清挖等工程二次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JNA254-CG-240412037 、 SXZB-2404 2993GZG094/01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上党区
- 采购条件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水仓淤泥清挖等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JNA254-CG-240412037 、 SXZB-2404 2993GZG094/01 ),采购人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王庄煤业井下现有水仓分别为 15# 煤主副水仓、 3# 煤主副水仓与 3# 煤 35 采区水仓,水仓容量分别为 15# 煤主、副水仓 3075m ³、 3# 煤主、副水仓 4785m ³、 3# 煤 35 采区水仓 11000m ³。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 1 次”的规定,王庄煤业需对井下水仓进行清挖工作,预计清挖 18000m ³。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水仓淤泥清挖等工程:
标段(包)内容:
王庄煤业井下水仓( 15# 煤主副水仓、 3# 煤主副水仓与 3# 煤 35 采区水仓)清挖淤煤工程,共计清挖 18000m 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 计划工期: 2 个月
2.4 建设地点:王庄煤业 15# 煤、 3# 煤主副水仓、 3# 煤 35 采区水仓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水仓淤泥清挖等工程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5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井巷工程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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