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大型养路机械模拟驾驶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大型养路机械模拟驾驶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4-336 )
一、招标条件
受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大型养路机械模拟驾驶设备升级改造招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4 年职工培训演练设备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京铁职培函〔 2024 〕 384 号),采购资金已落实, 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01 :大型养路机械模拟驾驶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生产商。
(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 > 涉税查询 > 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1 年 -2023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项目近三年内( 2021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行业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投标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文本(有效盖章版)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8 )其他情形:
a.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 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4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时间: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19 日,需提前预约, 地点: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联系人:,联系电话: 010-5 1852234 。
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须为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9 日 9:00 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 17:30 (北京时间)登录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在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010-8 )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平台( ) - 招标(试) - 购买招标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可加同号码微信,加微信时写明公司名称、个人姓名、手机号码) - 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1359177610 @qq.com,并电话010-5189 8995 、 进行确认。
4.4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5 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 “ 投标管理 - 电票下载 ” 中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 2024 年 7 月 3 日 上午 8 : 3 0- 9 :00 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
5.3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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