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五公司沈阳汽车城PPP项目石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公司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003-240025)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6月14日16:00 前报名,并于 2024年6月15日16:00 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集团集采平台一期网址: ####)。 PDF 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上表中序号为3、4、5、6、7、8、9、10、11、20、21、23、24、25、26、27的路边石需进行切角加工,切角尺寸一致,请在报价中包含加工费,具体尺寸见下图。
上表中序号为13的路边石需进行切角加工,请在报价中包含加工费,具体尺寸见下图。
上表中序号为22的路边石挡车石图纸如下(图纸尺寸以cm计)。
上表中序号为12的路边石图纸如下(图纸尺寸以cm计)。
上表中序号为18的路边石图纸如下。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因材料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且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7天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2000元,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额的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两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市汽车城智慧路网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边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GB/T 18601-200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的要求。 本次采购所有路边石颜色要求均为天然芝麻灰(非染色)。
- 外观质量 花岗岩边石为机械加工,采用六面锯切的形式。外观无水锈、缝隙。
- 尺寸偏差,边石纵向安装缝为 1cm。花岗岩边石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物理、力学性能,花岗岩边石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抗拉强度约为抗压强度的 1/50,抗剪强度约为抗压强度的 1/14,抗弯强度为抗压强度的 1/50。
4)卖方应提供买方需要的货物生产厂家中文版纸质资料及质量证明文件,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5)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进行现场验收货。货物现场交货验收时,卖方应提供《送货清单》,进行货物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由于货物不合格所带来的其它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质保期:最后一次供货后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7、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11;手机号:。
2)本次采购后续签订的合同为电子合同,将采用线上签订,使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平台( ,望知悉。
8、付款条件: - 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检验合格数量为结算数量,对卖方进行办理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验收单据》(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经双方确认签字,以检验合格数量为结算数量,对卖方进行办理结算。
2)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阳市汽车城智慧路网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一个月内支付当月实际到货货款的70%,其余30%余款其中25%在当年12月31日前结清,5%作为质保金暂扣,最后一次供货后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无利息返还。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3)质保期:最后一次供货后12个月(5%作为质保金暂扣,最后一次供货后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无利息返还)。
9、服务承诺: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0、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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