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2024年度某单位涉案财物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关于选取2024年度某单位涉案财物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HN-F1005
项目名称:关于选取2024年度某单位涉案财物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工作内容: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为委托方评估须拍卖或变卖的涉案财物的价值(余值)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律、客观事实的评估报告,委托方根据评估的价格作为涉案财物的保留价(底价)进行拍卖或变卖。对于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委托方如有异议,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律、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完善补充。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服务,至合同约定时间截止。
3、服务地点:海南省;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5、项目预算: 400000.00元 (根据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结算) ;
6、本项目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本项目特定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营主体须具备资产评估或价值评估其中一项的资质证书或提供在财政部门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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