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前期服务第一标段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前期服务 第一标段
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AXMGL-SZ-24019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已 由尚发改发〔 2023 〕 193 号文件 批准 建设 ,建设资金 来源为 拟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和地方政府资金 。 招标人为苇河镇人民政府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期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前期服务 。
2.2 主要建设 规模 及内容 : 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 35370m ,管径 d600-d2200 ; HDPE 雨水口连接管 7100m ,管径 DN300 ;雨水检查井 1023 座;雨水口 1800 座;排水口 10 个, 1500m ? /h 雨水提升泵站 1 座,拆除及恢复路面 150000 ㎡。
2. 3 建设地点:苇河镇 。
2.4 资金来源: 拟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和地方政府资金 。
2.5 招标控制价: 582.74 万元。
2.6 服务 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
2. 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设计及造价咨询): 设计、测量、勘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 。
2. 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分 2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
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或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 2024 年 03 月 -2024 年 05 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挂证 ”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7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 时至 2024 年 06 月 1 9 日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 。
7.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苇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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