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忻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JNC339-CG-240521688、SXMTZB2403F-461(F))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11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6-14 17:30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编号::JNC339-CG-240521688、SXMTZB2403F-461(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投标报价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1
需解锁
¥183000元
符合国家编制要求,结合煤矿实际情况。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出具成果报告,给甲方提供6套成果报告和1个U盘电子版报告。
2
需解锁
¥218000元
符合国家编制要求,结合煤矿实际情况。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出具成果报告,给甲方提供6套成果报告和1个U盘电子版报告。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需解锁
/
/
2
需解锁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响应情况
1
需解锁
响应
2
需解锁
响应
二、否决情况:
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3.2业绩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 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1.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 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3.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山西碧海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所附业绩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无所附业绩发票,经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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