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项目建设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项目建设10KV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4054
项目名称: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项目建设10KV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2,497.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10KV配电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32,497.8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32,497.8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10KV配电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特殊教育中心10KV配电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 ”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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