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十三师红山农场2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风电项目塔筒加工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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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十三师红山农场 20 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风电项目
塔筒加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大唐十三师红山农场 20 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风电项目招标,招标
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7SSSTT-W001
2.2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
2.3 建设规模:大唐十三师红山农场 20 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风电项目
装机 24 台 GWH221-8.34 型号风力发电机组,主机供应商选用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4 建设工期:预计建设周期预计 12 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5 设备名称:塔筒加工
2.6 数 量:24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9 交货地点:大唐新疆十三师红山农场 200MW 风电配套储能工程机位点
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2024 年 9 月至 10 月。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6.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有效的中国钢结构
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钢结构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6.2 投标人提供自是 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之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风场容量 45MW 及以上 10 个风场单机容量 2.0MW 及以上机组设备 1 年
以上的运行业绩(须是 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之间签订的合同,且运行
1 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
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
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
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
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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