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第1次变更]
江西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23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西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混凝土屋顶光伏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江西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西省境内。
2.2项目规模: 依据江西区域各能源企业发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估,暂估容量为 100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6MWp以内低压接入项目的计划工期需在2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高压接入项目的计划工期需在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各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范围说明:
1.本次为框架招标,在此期间,中标人取得华电江西公司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入围供应商资格。EPC框架项目数量及容量为根据企业估算统计,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项目数量及容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容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 除项目监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施工协调、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防水、结构补强加固等)、调试、试验、验收、并网、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
3.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储能设备原则上由发包方提供,但根据项目具体实际情况,可采用甲方指定(指定集团框架供应商)乙方采购的方式.
4.服务期限为2024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混凝土屋顶光伏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9.财务要求:投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合同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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