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伤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河北
-承德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军事训练伤防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军事训练伤防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军事训练伤防治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含:便携式训练伤超声波治疗仪2台、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1台、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2台、便携式生物陶瓷袋20个、筋膜枪20把、振动加速训练器2台、多功能训练器1台、力量训练套件1套、智能磁控椭圆机2台。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应具有制造商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1.3信誉要求:根据《9 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进行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1 16:00至2024-06-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03 09: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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