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刘楼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刘店、于庄、李庄、耿堂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集中推进区村庄路灯安装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山东
-菏泽市
招标公告
东明县刘楼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 (刘店、于庄、李庄、耿堂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集中推进区村庄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明县刘楼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 (刘店、于庄、李庄、耿堂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集中推进区村庄路灯安装项目) 已 由东发改审批【 2024】43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东明县刘楼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明县刘楼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刘店、于庄、李庄、耿堂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集中推进区村庄路灯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12371700MB2823983A000960
2.3建设地点:东明县刘楼镇刘店村、于庄村、李庄村、耿堂村及集中推进区村庄等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4288150.02元,东明县刘楼镇刘店、于庄、李庄、耿堂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及集中推进区村庄路灯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不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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