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客运段洗涤厂布制品(布草)洗涤、收取、转运、配送、拆装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 重庆客运段洗涤厂布制品(布草)洗涤、收取、转运、配送、拆装业务外包 公开招标(第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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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受重庆客运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成都局集团公司 重庆客运段洗涤厂布制品(布草)洗涤、收取、转运、配送、拆装业务外包 公开招标(第二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重庆客运段列车开行情况,对更换的布制品(布草)进行拆装、收取、并运送至重庆客运段洗涤厂,在洗涤厂内进行洗涤,对完成洗涤的布制品(布草)进行转运、配送至指定地点和仓库。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能开具相应经济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一个同类业务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务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在人员、设备上充分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
3.5.1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次性派遣70名职工能力(须提供不少于35名职工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目前人员配置情况,并书面承诺:①每年对派遣职工体检一次,确保到招标人从事业务工作的职工身体健康,确保能胜任从事洗涤、搬运、拆卸工作所需的身体素质,年龄要求女不超52岁,男不超55岁。②组建不少于2个班组“以倒班”方式上班能力(每个班人数以实际工作量确定),遇动车组更换拆卸、安装座席套时,具备在动车组库内停留期间完成更换的能力(日常所需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量,经与招标人协商一致,动态调整人数)。 ③ 投标人须具备操作锅炉的能力,操作锅炉及水质检验的人员须持有锅炉 G2专业操作证(需提供至少2名专业操作证复印件)
3.5.2设备要求:①须具备两条洗衣龙设备和两条熨烫设备及以上(或具备此工作能力洗涤设备)的生产能力,预防因我段洗涤厂停水、停电、停气或因突发因素,具备预备洗涤条件,提供洗涤设备采购或租赁证明(采购发票或购买、租赁合同),并提供实物图片。②须具备不少于5台用于布制品转运的汽车,提供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实物图片。
3.5.3需具备充足从业人员,有能力应对临时加开车、列车大面积晚点等突发情况,提供临时加开车、列车大面积晚点等突发情况下的人员调配、补位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在服务方案中须明确)。
3.5.4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包括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导致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5.5如中标单位提前终止履行《合同》,需支付不少于60日的洗涤、人工等一切费用,以市场单价为准。
3.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得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承接洗涤业务。
3.5.7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考察。如需了解洗涤基地情况,联系人:杨大吉 联系电话;了解列车开行情况,联系人: 联系电话(节假日无人接听)。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6 月 11 日 22 时 00分起至 6 月 16 日 22 时 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5.3.1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3.2 投标人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312277493 @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6 月 24 日 14 时 00分至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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