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境外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境外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new.sz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70CFP5982(2024-ZBZXGD-F4001)
项目名称:境外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5日,如有变化,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七)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军队采购完成供应商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八)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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