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黄公线k25+580-k25+900防洪隐患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竞争性谈判
乌海工务段 黄公线 k25+580-k25+900 防洪隐患整治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2024 C WHGW01 9 )
- 立项依据
本项目由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4 年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呼铁财函【 2024 】 74 )附件 7-2024 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预算表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 款源 来自 海公 安全生产费,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 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所 已出具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 2 024 〕 255 号) ,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 项目名称: 黄公线 k25+580-k25+900 防洪隐患整治工程 。
2.1.2 实施地点: 黄公线 k25+580-k25+900 。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3 工程投资估算:施工费 22.6756 万 元 (含税) , 含安全生产费,税率 9% 。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24 年 9 月 30 日。
2.5 质量目标
2.5.1 设置 C25 混凝土挡水墙,挡水墙长度为 320m ,宽 0.5m ,其中 K25+580-K25+740 段高 2.0-2.2m ,上露 1.0-1.2m ,下埋 1.0m ; K25+740-K25+760 段高 2.2m ,上露 1.2m ,下埋 1.0m ; K25+760-K25+900 段高 1.7-2.2m ,上露 0.5-1.2m ,下埋 1.0m 。每隔 10m 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宽 0.02m ,缝内全断面设置沥青木板。
2.5.2 该工程必须设置模板, 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接缝不漏浆。 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涂刷脱模剂, 确保拆除模板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 一周之后拆除模板。
2.5.3 在浇筑混凝土前,地基面应予清理,干燥的土基面应用水湿润。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 20-30s ,以混凝土不在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宜。
2.5.4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用草袋或塑料薄膜等物将混凝土覆盖养护,养护期不少于 14 天。
2.5.5 靠 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 1m,高度不超过1.5m 。
2.5.6 施 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 施工场地 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 申请 单位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既有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能够提供近 3 年( 2021 至今)铁路营业线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3.7 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
3.8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10 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等不良行为。 - 施工要求
4.1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 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 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8 :00 起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8 :00 止 发送申请文件 正本扫描件 (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 6 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 要求申请单位 于 7 日内 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 申请函
6.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6.8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12 近三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6.13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7.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 不允许出现修改 ;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7.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 申请单位 的公章。
7.5 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 确定成交候选人。
8.1 本项目需满足 资质 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方可开标。若不满足,需进行二次挂网招标。若二次挂网招标仍不满足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需向集团公司备案说明。
8.2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8.3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 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 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 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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