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招标公告
【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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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WZ20240705-2115-669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处理单元设备
1.00
套
包1-低压凝结水收集包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如与本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所列不一致的,以本初步评审审查标准为准。
3.1.7 投标人在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内应具有1套以上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中低压凝结水收集包(密闭回收流程)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并需提供能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能够证实该合同设备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并附带有对应图纸、设备工艺流程图以及发票,合同、图纸、工艺流程图、发票不清晰或缺失能够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发票应通过“供应商发票”模块上传提供)
3.1.8 带“★”号的条款(详见请购技术文件)需要逐条响应。未响应★条款被废标。
3.1.9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满足付款方式要求(付款方式:预付款30%,进度款20%,货款35%,设备调试款10%,质保金5%;说明:设备调试款(运行合格后/投料试车后))。
3.1.10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的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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