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
-东城区
项目概况
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024FE1348LJ0
项目名称: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并在 中国远东招采平台注册、报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磋商邀请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一日,任意一日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截图中需含有网站的抬头和参与供应商名称及行政处罚情况,并查看/查询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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