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中至昌都50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调查
采购变更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藏中至昌都50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调查
采购编号:XNDLSJY-FW-KCSJ-22-2024-099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昌都市、拉萨市
一、采购条件
藏中至昌都50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调查(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买方为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项目名称:藏中至昌都50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调查,采购编号:XNDLSJY-FW-KCSJ-22-2024-099。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昌都市、拉萨市;
2.项目规模:新建忠玉500kV开关站,新建边坝500kV变电站,新建同卡500kV开关站,乌玛塘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澜沧江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新建乌玛塘~忠玉~边坝~同卡双回500kV线路(2×598km),新建澜沧江~波密π入同卡开关站500kV线路(4.4km),新建澜沧江~同卡500kV线路(150.4km),途经3个市(那曲市、昌都市、拉萨市)、8个区县(嘉黎市、边坝县、洛隆县、当雄县、卡若区、色尼区、八宿县、察雅县)。
3.服务范围:
(1)需按照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政策法规标准和环境工程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现场调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委托之时起至提交最终成果的过程中与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如国家相关法规有调整变化时,还需符合新的法规的要求。
(2)工程计划工期需满足委托人要求。
(3)受委托项目中引用的资料、形成的中间及最终成果需遵守保密协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
4.采购限价:人民币30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的应答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应答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应答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应答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4)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应答;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应答;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6)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业绩要求:具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调查业绩;
(8)其他资质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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