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开封市运粮河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侧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24013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封市运粮河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道路侧石用于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别为运粮河片区内水利工程、市政基础上设施工程及建筑工程。具体建设内容:
(1)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调蓄库、进水建筑物、出水建筑物及周边影响处理工程。范围西起十八大街,东至十七大街,北至东京大道、南至郑开大道。总占地约3035.66亩,库容为834万m³。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 座桥梁工程(金耀路桥715m、一号路桥570m、复兴大道桥500m);29条新建道路所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电力工程等,其中(运粮河片区内道路23条(41.5km)和片区外道路6条(5.9km));3处雨水泵站;国土绿化及一大街西侧规划路道路工程(安泰路至东京大道)及安泰路道路工程(附一大街至一大街)等工程。
(3)建筑工程: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298538.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993㎡,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33388㎡,社区商业网点建筑面积6100㎡,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505㎡;地下建筑面积49545.92㎡)及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电力、燃气、热力等设施;两所小学建设工程和两所幼儿园及一所小学装修工程;黑岗口防汛调度指挥中心工程等。
2、招标范围: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运粮河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道路侧石采购项目。
3、道路侧石数量如下表:
3.1注:该数量仅为投标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安装合格的实际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 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4年06月-2029年06月)。
3.3交货地点: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运粮河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在2021年6月-2024年6月期间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经销商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 因材料差异过大,最终定标结果以样品结合报价进行定标,样品于开标前寄、送至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运粮河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送样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汉兴路开封市日报报业集团,联系人:范兵亚,)。若样品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寄、送样品,则自动取消其参评资格(不接受二次送样)。
4、招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道路侧石业绩,在在2022年-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 00 万元及以上(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
5、招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7、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莉,电话:4006274006-10或)。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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