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消防设施委托维保采购公告
湖南
-长沙市
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铁路物流中心 现就 2024年消防设施委托维保 项目进行采购。采购资金来自集团 安全生产费用 批复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
二、采购内容
- 包件内容:
本项目 共 3个包件 , 每个 包件根据采购价(根据单价据实结算)实行 最高限价 ( 见下表 ) , 成交候选人 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若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在 采购 范围内由于成交候选人(最终项目承接单位,以下称 “成交候选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投标人可以只对其中一个包件报名投标,若报名多个包件需分别递交报名材料。具体包件如下:
2 .工期要求:
本项目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 4 年 12月31日,按照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3 .质量要求:
(1) 每月对长沙 铁路物流中心 管 内片区 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巡查, 半年内每个货场提供 2次应急处置及相关材料维修费, 如合同期间新增消防设施,由我 中心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向维保公司通报具体情况,维保公司要派人前往每月进行巡查。并向我 中心 出具巡查记录,向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通报巡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
( 2)对 200 元以下的消防设施配件缺损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验收。
( 3)对我 中心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现并报维保公司的消防设施故障( 200 元以下),维保人员原则上需在 48 内解决或做临时处理,遇节假日或晚间等,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延误。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同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允许另行分包、转包、拆包。
6.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直系亲属。
( 3)被责令停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
( 6)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
( 7)在近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 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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