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计算机监控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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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计算机监控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计算机监控设备采
购
合同编号:合同谈判时提供
项目编号:DNYZC-2024-03-01-596-01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就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计算机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
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大庆基地二期工
程”)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 40km,交
流侧光伏建设容量 150MW,储能容量约 16MWh,建设 2 座 35kV 汇集站,每座汇集站
设置两段 35kV 单母线,每段 35kV 母线以 1 回 35kV 线路送至上端 220kV 升压站的 35kV
母线,每座汇集站出线 2 回,共计 4 回。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35kV 汇集站公用测控屏 2 面;
(2)交换机及对时设备屏 2 面;
(3)光纤配线架屏 2 面;
(4)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4 套。
1.2.2 交货地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预制舱厂家,
车上交货。
1.2.3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
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生产企业或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企业。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以下项目之一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供
货业绩:
(1)在国内向单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的发电厂提供
过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或主要辅控设备 ,且该系统设备具有 2 年及以上的至少 2 个工
程的成功运行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2)在国内向 100MW 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提供过至少 2 套计算机监控系统设
备,并已成功运行至少 1 年(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
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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