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辆段福州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竞争性谈判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辆段福州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福辆段招﹝ 2024﹞108号)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辆段福州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车辆段福州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 1个包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垃圾清运经营范围。
3.1.2.报价人提供2022年和2023年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报价人须具有城市垃圾清运、装卸、清理近在福州市三年相关业绩(起始年月:2021年5月,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资料。
3.1.4.报价人不存在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1.5.报价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 理商参加,不得分包或转包。
3.1.6.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3.1.7.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主要以福州地区保洁清运为主,如有福州地区以外单位介入必须提供在福州接洽业务的成交通知书,包括福州业务点证明图片,以及运营车辆及相关合同。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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