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LNG员工住宿用房租赁服务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4时 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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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漳州LNG接收站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流会村兴古湾,距龙海区约50公里,距漳州招商开发区约30公里,项目周边15公里内无商业小区/楼盘。为保障员工住房需求,改善员工住房环境,拟在漳州招商开发区租赁小区、公寓,满足员工租赁住房需要,本项目为员工住宿用房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采办,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2、业绩:响应人提供至少1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1项(正在执行或已完成)的不低于50万的住房类租赁合同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交易订单(中标通知书和交易订单均要体现金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交易网站显示的交易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3、企业信誉:1)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2)应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应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5)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6)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未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如国家管网集团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7)截止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过错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8)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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