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SEI天津南港ABS装置热油炉1套招标公告
SEI天津南港ABS装置热油炉1套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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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EI天津南港ABS装置热油炉1套(WZ20240709-2101-686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EI天津南港ABS装置热油炉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圆筒加热炉\5.5~6MW PN20~20.5 320~340℃ 20G
1.00
套
包1-SEI天津南港ABS装置热油炉1套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资质要求 : a)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供应商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应在供应商自有的加热炉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c) 供应商应有锅炉制造B级或B级以上资质; d) 供应商应具有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中的D1或D2 级(D 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资质; e) 供应商近3年应有如下供货业绩: e.1 至少三套热油炉系统(热油炉及其燃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供货业绩; e.2 至少一项密绕螺旋管立式圆筒炉整体供货业绩; e.3 至少一项燃气撬块(Fuel Skid)整装供货业绩; e.4 至少一项燃烧器火焰管理系统(BMS)供货业绩; f) 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发票、数据表、技术协议或数据表或相关辅助文件等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模块化深度、各单个模块重量和主要尺寸等;提供的材料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3.1.7 1)技术询价书中与上述资格审查标准不一致的,以上述资格审查标准为准。 2)技术文件中“★”号项不作为资审项。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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