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原煤筛选系统改造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原煤筛选系统改造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41-ZB-24051049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原煤筛选系统改造 EPC总承包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峪煤业公司煤场新增两部重型刮板输送机用于原煤输送和卸料。
2.2招标编号:JNA141-ZB-240510497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新家园镇小峪村。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采用 EPC总承包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重型卸料刮板输送机两部(含电控及通讯预警保护系统)土建桁架工程的系统整体设计、整机设备(含电控)及材料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等。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当具备:①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②矿山工程、选矿(选煤、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 或 矿山机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矿山工程、选矿(选煤、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 或 矿山机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投标人近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 1)年份要求: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
( 2)类似项目业绩指:地面皮带机或刮板输送机安装工程。
( 3)业绩证明需要同时提供的以下材料:
①合同 合同关键页 和 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③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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