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掺配服务、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预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编号: CHDTDZ195/17-QT-023 )
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掺配服务、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预处理服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2.2 项目规模: 燃煤火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掺配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固体废物运输业绩至少1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否则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4年-2026年固体废物预处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贮存场所应具备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如投标人提供的贮存场所为非自有贮存场所,则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贮存场所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和租赁协议。
9.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固体废物存储业绩至少1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否则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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