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坪岭村小石排屯水库移民美丽移民村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桂林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业主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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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坪岭村小石排屯水库移民美丽移民村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236001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基础设施提升:(1)新建挡土墙90m;(2)新建涵洞73m;(3)加设边沟盖板152m;(4)新建盖板边沟46m;(5)新建防洪排水沟95m;(6)硬化改造排水沟350m;(7)扩宽道路704㎡;(8)道路硬化1847㎡;(9)新建污水管网:其中,Dn2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598m;De160UPVC接户管150m;新建Del10UPVC接户管120m。(10)新建排水沟472.80m;(11)新建污水检查井24座、接户井10个、防坠网24套。2、村容村貌提升:(1)新建水泥仿木艺术栏杆23m;(2)修建垃圾池1个;(3)球场新做硅PU地面,球场面积491.8㎡;(4)开展村庄环境美化提升,包含修建花池467.4m,新增片石挡土墙10m,透水砖铺装64.1㎡,新增竹篱笆148m,新建台阶1.5m宽×4步的阶梯1项,围墙翻新加压顶62.6m,安装乡村振兴宣传牌1个,新建景观墙60.9m,墙面画彩绘画103.30㎡,新增直径0.8m成品石桌凳2套,绿化面积213.08㎡;(5)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6)外墙粉刷6187.40㎡。建设内容包括清理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2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中心 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6 月 1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18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599019.9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广灵(注册编号:桂245101015648,身份证号: 452324********00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汤 玉莲 (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4)0004998;身份证号:431121********52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 2021年第六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一排水及通信管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4593957.8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余富斌 (注册编号:桂 245141656531;身份证号:450324********28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云凯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9)0004142;身份证号:450323********27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投标总价 | 4590823.7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章军 (注册编号:桂 245131332076;身份证号:452327********08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美玲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13345;身份证号: 450324 ******** 074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公平乡田心村委田心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9000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广 西 桂 林 )、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桂林市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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