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22]XHCG[CS]20240004
项目名称: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2,686.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12,686.8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项目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村寨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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