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北区规划管理单元图则调整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XZ-C2024-0026
项目名称: 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北区规划管理单元图则调整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5005 元
采购需求:
对 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北区规划管理单元图则调整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暂定 2 年(以项目实际完成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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