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峡能源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第一批次)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206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商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乌兰察布商都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境内。场址中心位于商都县东部41km处。场址东侧和南侧紧邻乌兰察布与河北省张家口市界,北侧为化德与商都县界。
项目终期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504MW,配置电化学储能容量151.2MW×2小时。
第一批次工程拟安装8台6.25MW≤单机容量≤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50-53.6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电化学储能容量15MW×2小时。每台风机配套选用一台箱式变电站,将风机出线电压升压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
2.2 招标范围
第一批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第一批次工程共安装8台6.25MW≤单机容量≤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50-53.6MW),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批次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风机、塔筒及其附件)和材料采购供应、全部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
2)220kV升压站:装机容量504MW升压站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满足第一批次工程并网条件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工程。
3)与第一批次工程相关的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全部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及保管、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负责线路跨越、线路钻越、平交道口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配合完成智慧控制平台相关工作。
4)投标人负责第一批次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数字化交付相关定义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主要包括:数字化交付总体策划、编制数字化交付实施细则、完成本标段工程数据交付并汇总其他各标段工程数据,建立数据关联,对数据总体审核质量把控,利用招标人数字化交付平台完成工程数据最终交付。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界点:
本标段与送出线路标段界面划分:分界点为本项目升压站围墙外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第一基铁塔不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
本标段与化德项目EPC总承包标段智慧调控平台通信线路的界面划分:本标段调控数据通过通信线路接入化德项目智慧调控平台,智慧调控平台通信线路的土建工程以本项目升压站围墙为界;安装工程以本项目升压站相关设备下接口处为界(通信线路与下接口的连接包含在化德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内)。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7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20日首批并网,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注:包含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3个分项)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电压等级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风电项目(含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包含升压站及风电场区风电项目(至少含1个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包含升压站及风电场区的风电项目(至少含1个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风电项目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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