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石城子1000MW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主厂房建筑工程
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光热项目主厂房建筑工程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光热项目主厂房建筑工程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应答。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光热项目主厂房建筑工程,大唐石城子1000MW“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
集采平台项目编码:XBDLJSGCYXGS_XBDJ3GS-GC-DTSCZ-JYGLB-2024-001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6月20日;预计并网发电日期为2025年08月30日 。
2.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合同要求,并验收合格 。
2.5采购范围:聚光集热系统(管道及桥架支墩、管道支架、箱变基础及沟道)、熔盐泵支架、主厂房本体及设备基础、凝汽器冷却系统(直接空冷)(空冷基础、支架、钢梯、电梯、空冷电气配电室及35kV开关柜配电室)、汽机房A排外构筑物、全厂独立避雷针、GIS预制舱、熔盐加热预制舱、变压器系统消防灭火、柴油消防泵消防灭火、厂区道路及广场、采暖加热站、厂区采暖管道建筑、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施工道路等以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建筑工程,包括建设场地征用、清理及现场协调与验收。
2.6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与《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及其使用指南(包括补充本)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一致,包括不限于:一般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基础防腐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支架与支墩、墙体门窗工程,楼屋面工程,围护工程,钢结构工程,道路与地坪,厂区性建筑工程、变配电构支架工程、室外管道工程、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等所有建筑工程,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场地征用、清理及现场协调与验收等工作内容。2)负责地上附着物等的清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占用、补偿及恢复、农赔及设施赔偿、协调、恢复、临时用地(含青苗补偿)、林木草地及青苗补偿、其他与工程事宜相关费用(含税费);项目临时用地资料整理、上报,取得政府批复的《临时用地批复》;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及关联周边土地的构筑物、附着物的清理、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应答的施工企业(以下称“应答单位”)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3.3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应答单位近3年有完成与本次采购工程相似的业绩。
3.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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