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避难硐室功能检测(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避难硐室功能检测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避难硐室功能检测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0612754 SXZB-240478211JNF782/01 ) , 已由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 王庄煤业 [2024]3 次经理办公会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新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安监总煤装〔 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35条规定:“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要求,同时与上党区矿山救护中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时需提供井下避难硐室功能检测报告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对公司井下避难硐室功能进行检测,并形成避难硐室功能检测报告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30天 内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 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5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协议书。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