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4 17: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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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Fri Jul 05 2024 09:00:00 GMT+0800 (GMT+08:00)|
项目监管地:长阳自治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1f58fa9f7e7018ff0b2dcd97a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675 (万元)
6、最高限价: 675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合格的供应商,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学生饮用奶配送的任务。全县共29所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约13500人,每人每天在校一瓶学生奶(约200天)。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学年(每年约200天,具体以学生在校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目属于“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是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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