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AED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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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 AED设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1FSCG24D01G0052;FS34088120240098号 项目名称: 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 AED设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112.2 万元 最高限价: 112.2万元 采购需求: 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 AED设备一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送货、安装、验收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不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或线下以书面形式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桐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人为生产商: ①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时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在其非住所或者非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时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若投标人为销售商,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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